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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作为重要的民生食品,其质量安全必然的联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历来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中之重。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对外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我国乳制品生产准入与监管标准即将迎来一次系统性、结构性的全面升级。
此次修订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规章,结合我国乳制品行业发展现状与监管实践需求,对已实施十余年的《公司制作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进行深刻重构。修订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与风险管控原则,旨在进一步统一审查尺度、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生产行为,最终筑牢乳制品质量安全的制度防线。
自2010版审查细则实施以来,我国乳制品行业经历了从规范整顿到质量提升的深刻转型。该细则在规范行业生产装备条件、提升加工技术水平、强化原辅料验收与生产的全部过程控制、完善产品检验能力等方面发挥了无法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在其框架指导下,我国乳制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与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非常明显提升,行业整体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消费者信心逐步恢复。
然而,跟着时间推移,这一监管框架也逐渐显露出与行业发展不相适应之处。一方面,《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上位法已完成重要修订,对食品生产监管提出了更高、更细的法律要求;另一方面,乳制品行业本身在产品创新、工艺革新、品类拓展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原有的许可分类与管理要求已难以完全覆盖现实生产活动。审查实践中暴露出的产品分类模糊、人员管理要求滞后、制度体系不完善、全过程质量控制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迫切地需要通过制度更新予以系统性解决。
本次修订的深层次逻辑,体现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思维的重大转型——从侧重事前许可准入,转向强化事中事后全过程风险管控。修订工作充分吸纳了近年来乳制品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组织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系统梳理许可审查与日常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对关键控制点、重要制度、重点品种进行针对性强化。这种基于风险分析、聚焦问题短板的修订思路,确保了新细则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范表述,细则名称从《公司制作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调整为《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实现了许可审查文件命名的规范化与统一化。更重要的是,细则的整体结构可以进行了系统性重组,从原有相对简单的框架扩展为八章六十条的完整体系,涵盖总则、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和附则等章节。这种层次清晰、逻辑严密的结构设计,不仅便于审查人员操作执行,更有助于生产企业系统理解与全面落实各项要求。
本次修订最引人注目的变化之一,是对乳制品许可类别与产品明细的全面细化与科学划分。2010版细则仅将乳制品简单划分为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3个大类,这种粗线条的分类方式已难以适应如今高度细分、多样发展的市场实际。新细则将许可类别大幅扩展为11类,包括:
特色品类:特色畜种乳制品(如牦牛乳制品)、地方特色乳制品(如奶皮子、乳扇等)
这种精细化分类不仅大幅度的提高了许可审查的实际操作性,使审查要求能够精准匹配不一样的产品的工艺特点与风险特征,也为特色乳制品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规范路径。特别是对牦牛乳、奶皮子等一直处在标准模糊地带的传统特色产品,首次明确了许可标准与生产规范,既保护了传统饮食文化,又确保了食品安全。
细则明确严禁乳制品分装行为,规定仅包装工序不视为完整生产流程。这一规定直击行业潜在风险点,从根本上杜绝了通过简单分装规避生产环节监管的可能性,确保乳制品生产许可的严肃性与完整性。企业一定建立从原料处理到成品出厂的全链条生产能力,这一要求强化了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有利于提升行业整体生产水平。
新细则对生产场所的要求做了全面细化与提升。在厂房选址与厂区环境方面,提出了更为科学、具体的要求,确保生产环境的基础安全。依照产品工艺特性与微生物控制需求,细则将生产作业区明确划分为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并针对不一样区域设定了差异化的洁净度要求。
特别是对清洁作业区(如发酵乳灌装间、乳粉包装间等关键区域),细则提出了动态控制标准,包括空气沉降菌落数、相邻区域压差等具体指标,并要求建立严格的卫生与出入控制程序。这些要求将生产环境控制从静态达标推向动态监控,更符合微生物控制的科学规律。
此外,细则还专门增加了对检验室、仓储场所和接收与发放区域的技术方面的要求。检验室作为质量控制的“眼睛”,其布局、环境、设施一定要满足检验工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要求;仓储场所的温度、湿度、分区管理直接影响产品稳定性;接收与发放区域的规范管理则是防止交叉污染、保证物料可追溯的第一道关口。
在设备设施方面,细则实现了从“有无”到“优劣”的审查升级。不仅细化列明了乳制品生产的常规设备设施,更对关键设备的解决能力、精度等级、维护状态提出了明确要求。如净乳机、均质机等直接影响产品理化指标与稳定性的设备,其技术参数必须与生产的基本工艺相匹配,并能保持稳定运行。
新增的运作时的状态标识要求,看似细节,实则关键。明确的设备正常运行、清洁、维修状态标识,是防止误操作、确保生产有序进行的基础管理措施。供水设施的防回流装置、排水系统的防逆流设计、清洁消毒设施的效力验证、废弃物存放的隔离管理、卫生设施的合理配置等工作细节的规范化,共同构筑起预防污染的物理防线。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干燥塔和流化床配置的空气过滤设备、空调系统、空气过滤系统的专门要求。这些涉及产品微生物指标与物理污染控制的关键辅助设施,其效率、维护、监控首次被纳入审查范畴,体现了监管的深度与专业性。
工艺流程方面,细则要求企业一定通过危害分析方法明确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工序或关键控制点,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这一要求将HACCP理念实质性地融入许可条件,推动企业建立基于风险分析的过程控制体系,而非简单遵循固定流程。
乳制品生产的专业性极强,人员素质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实现程度。新细则在人员管理方面做出了显著强化,构建了从企业负责人到一线操作人员的多层次资质与能力有一定的要求体系。
企业管理层:明确要求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食品安全总监需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至少3年相关工作经验,这一要求确保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决策层面具备足够的专业素养与实践经验。
检验团队:检验室负责人的资质要求提升至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有至少3年相关工作经历,检测工作员需具备专科学历或1年以上食品检测工作经历。特别规定三聚氰胺项目必须由企业自行检验,不得委托第三方,这一要求强化了企业对关键风险指标的直接控制能力与责任归属。
全员培训:细则细化了人员培训管理要求,强调定期组织培训与考核,确保各岗位人员不仅具备初始资质,更能通过持续学习跟上标准更新与技术发展的步伐。这种动态能力保持机制,是企业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人力资源保障。
如果说硬件设施是乳制品安全的“躯体”,管理制度则是其“灵魂”。新细则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做了前所未有的细化与扩充,构建了覆盖全链条、全要素的制度体系。
供应链管理:建立原料供应商审核制度,对生乳实施批批检验,且三聚氰胺为必检项目。这一要求将风险控制前移至原料入口,从源头保障产品安全基础。
生产的全部过程控制:细化物料储存与分发、生产的全部过程食品安全控制、卫生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等制度要求。特别强调建立生产的全部过程关键控制点的监控程序与纠偏措施,实现生产过程的主动管控而非被动检验。
检验与放行:完善检验管理制度,明确出厂检验项目、频次、方法与标准。要求检验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产品放行必须基于检验合格结论,且放行权责明确。
追溯与应急:强化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鼓励采用二维码、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实现从原料到销售终端的全程可追溯。同时完善不合格品管理、产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应急管理制度,确保问题发生时能快速响应、有效控制。
创新机制:新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要求企业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这一机制将风险管理日常化、制度化,推动企业从应对检查转向主动管理,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
本次修订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实现了与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全面衔接与协同。细则在审查要求的确定上,全面参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2693)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等基础标准,同时整合了以往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复函、解读、释义等重要内容。
这种衔接确保了许可审查要求与产品质量标准、生产规范标准的一致性,避免了标准间的矛盾与脱节,为企业构建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体系提供了清晰指引。尤其是在清洁作业区空气质量监控、物料储存分发等具体技术方面的要求上,细则与国家标准形成了具体操作与原则要求的有力互补。
《细则》的实施预期将对乳制品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分类的细化将推动企业明确专业定位,避免盲目多元化;硬件要求的提升将加速落后产能的淘汰与技术升级;人员与制度要求的强化将促使企业加大专业人才引进与管理体系投入。整体而言,行业门槛的提高有利于优势企业巩固市场地位,推动产业集中度与专业度的良性发展。
对特色畜种乳制品和地方特色乳制品的单独分类与规范,为这些一直处在“非标”状态的传统产品提供了合法化、标准化发展的制度通道。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细则为传承乳品文化多样性、满足消费多元化需求创造了条件,有望激发细分市场的创新活力。
从监管视角看,统一、明确、细化的审查标准将大幅度减少许可审查中的自由裁量空间,提高监管的规范性与透明度。对生产企业而言,清晰的要求减少了合规不确定性,有利于聚焦资源落实主体责任。最终,监管效能与企业质量保障能力的同步提升,将转化为花了钱的人国产乳制品信心的实质性增强,形成“良法善治—产业升级—消费信任”的良性循环。
《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全面修订,是我国乳制品安全监管迈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它不再仅仅是许可准入的技术文件,更是引导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的政策工具。通过硬件与软件的双重升级,过程与结果的双重控制,传统与创新的双重考量,新细则为乳制品行业描绘了清晰的安全发展路径图。
当前,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开,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5日。《细则》的实施将从源头强化行业准入门槛,通过系统化的规范引导推动乳制品产业向标准化、专业化纵深发展,最终构筑起一道以制度为核心、以技术为支撑的食品安全坚固屏障,为广大购买的人的安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