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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资整体出售,原封出库,对于物资粘连的水泥、铁螺丝等、半铝支撑(若有)、打包袋内所含的木托盘(若有)、木楞(若有)等包装物及其他非铝成分物资不做扣重。由于是旧铝模板等物资,竞买人务必联系法院或申请执行人进行现场看货,竞买人自行现场了解出库时间、流程、相关联的费用等问题。物资最终出库形态以现场看货为准,交付重量以出库过磅为准,多退少补。执行法院不对标的物规格、制作流程与工艺、质量、其他金属及水泥含量等方面作任何保证,请意向买家最大限度地考虑竞买风险,谨慎参拍。
3.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但不限于仓储、拆装、运输及维修等费用按当地现行政策标准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法院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买受人需承诺拍卖成交后的资产移交工作由其自行解决。
5.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应及时提取、转运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在合理期限内因买受人原因未提取完毕标的物,买受人应支付超过合理期限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占用、仓储、看护、监督等费用,并承担标的物有几率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6、拍卖成交,买受人交纳拍卖价款后,执行法院向买受人出具收据(非发票且不含税)。如交易过程中涉及税费等相关联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先确定在拍卖标的所在市县等具有购房资格,具体限购政策等应当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部门。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京东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的,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价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竞买、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人活动视为参买人本人行为。委托关系成立前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别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
(3)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2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电话:、訾法官,现场看样联系李先生,电话:。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及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任何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本法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实际的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资产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转化为部分成交款自动转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七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金厦支行,账号:05290013603),如买受人办理贷款,七日内向法院递交贷款证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逾期缴纳拍卖余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要提示:1、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公司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建议提前7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案件当事人等免交保证金人员需在竞价程序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提出造成不能竞买的责任自负。
3、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最大限度地考虑自身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4、竞买人参加竞买时在竞买平台填写的地址视为本案有关规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如果填写的地址、电话有误或更改,请在成交后3日内向本院通知地址、电话的变更事宜,如果未履行通知义务,则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5、本院已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自身问题造成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的视为已经通知,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示有关规定法律文书(本院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或单证),由登记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登记管理规定办理。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本次网上公开拍卖《竞买公告》、《竞拍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站点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本法院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